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和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防止走形式、走过场。每位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管工作实际,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2.减少陪同人员。校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现场办公会和社会服务类调研走访根据需要安排参加人员,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到现场。一般不集中到同一单位开展调研。
二、密切联系师生
3.加强沟通联系。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理念,认真执行《888集团官方网站落实“一线规则”实施方案》,坚持校领导联系学院、联系服务专家、联系师生和党支部等制度,落实党员校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及其代表人士制度,把加强沟通联系作为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重要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畅通意见渠道。不定期召开师生员工代表、党外代表人士、高层次人才、离退休老同志等各类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等作用,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广泛征求并听取吸收师生员工的意见。
5.落实信访责任。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校领导要亲自批阅、亲自接待、协调处理;责任部门要提高信访办理的时效和质量,依法依规高效处理师生员工信访事宜,认真对待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注重做好信访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化解信访矛盾。
6.坚持依法依规治校。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校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完善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学校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7.减轻基层负担。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实际,给基层工作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涉及师生员工的各类活动要加强统筹,合理安排,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秩序;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办事程序;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能网上办理的审批服务流程,不得走线下流程;加强工作统筹,科学合理组织学校层面的评比、考核和检查。
三、精简会议活动
8.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活动合并召开,推行跨校区视频、网络会议,能以文电方式部署的工作不召开会议布置。严格控制多人参加的意见征求会,能以书面方式征求意见的,不组织会议。
9.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不得随意提高出席人员规格、扩大出席对象范围,坚决避免陪会、听会现象。按照会议性质,一般不安排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同时参会。
10.提高会议实效。会议应事先充分准备,科学安排会议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校党委书记、校长在全校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其他校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半小时。从严安排会议交流发言人数,每位发言不超过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合理安排讨论时间,与会人员会前应充分准备,发言简明扼要,不讲空话、套话和重复性的话。
四、精简文件简报
11.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加强对学校党委、行政发文的统筹,制定年度发文计划,规范政策性发文,减少临时性发文。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凡是能以部门名义通知或安排的工作,不以学校公文形式印发。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传阅或下发的文件简报不再使用纸质版。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印发范围。
12.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文件和简报资料报送程序;弘扬“短时新”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原则上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不超过3000字,上报上级领导机关综合性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1500字;提高办文时效,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基层单位请示咨询事项,严格按时限办理并及时回复,对确有困难、短时间无法办结或需集中审批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来文单位说明情况。
五、加强出访管理
13.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团组数量、规模和日程。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团组。 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次数严格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每个出访团组最多只能有1名校级领导参加,校级领导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中层领导干部每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原则上不超过1次,个别业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次数,但须经分管业务工作和外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团组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团组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事先报批。严格出国(境)经费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支出。
六、改进新闻宣传
14.改进新闻报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是否报道和报道顺序。对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不具有全局意义或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不在官方网站“工大要闻”栏目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确需报道的,同一场会议原则上只综合报道一次,书记、校长出席的活动报道篇幅一般不超过1000字,其他校领导出席的一般不超过600字,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表述,减少配图数量,原则上不配发特写照片。
七、厉行勤俭节约
15.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原则,优化预算编制,严格控制运行成本,从紧编制年度预算,实现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资金利用率。
16.树立良好家风。校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以及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有关规定等,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17.严控公务支出。公务出差,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不得使用公款旅游,不得携带家属或者擅自变更出差路线绕道探亲访友、观光旅游或办理其他个人事务。严禁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固定资产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使用的,应继续使用。加强维修改造支出管理,遵循满足功能、坚固耐用、简洁美观、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房屋维修改造工程。修缮和改造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强化节能意识,加强节水节电节油管理,切实降低各类能源消耗。
18.规范材料印刷。学校内部各类会议或活动所用材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常规印刷,无特殊需要不作彩色印刷,内页原则上使用70克(A4)及以下的纸张,不使用铜板纸、哑粉纸或其他特种纸张,封面一般不作特殊装帧。学校各类印刷品应注重内涵、实用大方、不求奢华,对印刷品的设计与制作,各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把关、控制成本与印量。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活动,严禁使用贺卡式邀请函。
八、严格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19.严格执行公务用房、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交通等方面待遇规定。领导干部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后,要及时腾退原办公用房。教师退休后,要及时腾退科研实验等公房及固定资产。严格执行学校公务用车规定,严禁无实质公务内容、明确公务任务的租车费用支出,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不得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
20.严格执行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原则上不制作背景板。未列入会议计划或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将会议费转嫁其他单位承担。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借举办会议、培训、社会实践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领导干部参加公务活动不得违规接受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2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提高公务接待用餐、住宿标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除外事活动,接待用餐一律不得饮用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严禁上香烟和高档菜肴,外事宴请严格执行国家外事接待规定。公务接待一般在校内餐厅安排用餐,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得安排公务用餐。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2.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发放或领取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校级领导干部不得在校内所属单位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等;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属于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领取劳务报酬。工会组织的教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严格执行上级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
23.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任何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者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24.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学校处级以上干部兼职应当按照分层分类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管理,兼职类型、兼职数量、取酬等情况应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兼职期间,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取酬的有关规定。
九、加强检查落实
25.狠抓工作落实。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执行并督促分管领域严格遵守本办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为基层减负,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纠“四风”树新风,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26.加强监督检查。党政办公室要定期对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对落实本办法的情况向学校党委做专题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组织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机关党委要进一步完善机关作风评议机制,做好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财务处要严格业务审核把关,对于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审计处要在审计工作中加大对“三公”经费及会议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力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要将本办法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本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